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4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1-12
实施时间: 2008-12-1
失效时间: 2012-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3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资格考试收费行为,健全和完善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制度,促进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价费[2012]24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2-6-18
实施时间: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