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10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1
实施时间: 2001-5-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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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转发给你们,企业按本《通知》规定在我市试点地区内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必须按规定上缴相关部门,对提而不缴的,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请依照执行。
  200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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