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提存中方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1]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8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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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提存中方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的税务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9年10月以国税函[1999]70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做出了规定。2000年11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提缴使用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的管理,向外商投资企业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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