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5]13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6
实施时间: 2005-4-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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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5]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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