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代开普通发票业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征[2000]3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31
实施时间: 2000-11-1
失效时间: 2011-9-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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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为简化办税手续,方便纳税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本)》的相关规定,将代开普通发票业务规范如下:
  一、明确职责
  直属管理局发票代开柜台、直属征收局各中心税务所办税柜台、各区局下属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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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审批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1
实施时间:2011-9-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普通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5
实施时间:20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