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党[2003]3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9
实施时间: 2003-10-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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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现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党字[2003]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自《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国税发[1997]96号)实施以来,对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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