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防伪标识申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09]1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2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报告实施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湘注协[2008]123号)的要求,结合2009年防伪标识使用情况,现将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事务所)防伪标识管理及申领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务所防伪标识的使用与管理
  1、事务所业务报告防......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湘注协[2009]11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