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纳税申报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7]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6
实施时间: 2007-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2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市局2005年1月7日下发《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沪国税稽[2004]89号)后,各单位积极推行新增值税申报办法,成效明显。随着新征管系统的推行,部分区、县税务局来电反映,在对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增值税纳税申报方面有些问题需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征管系统实施后,对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