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07]7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2-20
实施时间: 2007-1-1
失效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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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洋浦)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调控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对现行省与市、县分税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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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琼府[2012]72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2-11-28
实施时间: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