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5]39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2
实施时间: 2005-6-22
失效时间: 2015-8-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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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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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海关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税[2015]1967号
发文部门:北京海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9-30
实施时间:20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