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5]62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
实施时间: 2005-12-1
失效时间: 2010-10-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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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5]22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应严格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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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已废止: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等事项的公告
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12
实施时间:20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