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再就业优惠证》与《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劳社函[2009]17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9-2-6
实施时间: 2009-2-6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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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停止发放后与就业失业手册衔接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2049号)等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实际,对《再就业优惠证》与《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衔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二十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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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广州市《再就业优惠证》年审登记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