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启用山东省铁路专用线运输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5]5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7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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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规范铁路专线的发票使用,防范利用运输发票骗取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精神,决定启用《山东省铁路专用线运输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使用范围
  专用发票由各经营铁路专线的纳税人在收取运营费用、装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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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发票票样改变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8
实施时间: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