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省级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