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门前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8]12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7
实施时间: 2008-5-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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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门前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函[2008]276号)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单位对《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管理的具体操作,仍按市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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