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1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5-26
实施时间: 2009-5-26
失效时间: 2013-11-6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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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规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浙政发〔2008〕25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2号精神,2009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先在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试编,其他企业暂缓编制。
  浙江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省本级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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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预[2013]46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3-11-6
实施时间: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