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东南沿海铁路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不包括设备价款的具体设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9]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7
实施时间: 2009-7-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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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规定,参照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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