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相互委托代征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联[2004]1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9
实施时间: 2004-9-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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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的通知》(黑地税联〔2004〕9号)下发后,一些地方来人、来电询问委托代征手续费如何支付问题,经研究一并答复如下:
  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的,不支付手续费。
  二、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委托代征的,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黑龙江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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