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05]5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11-7
实施时间: 2005-11-7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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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单位,中央在邕各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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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财会[2013]66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