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228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3
实施时间: 2008-6-3
失效时间: 2009-4-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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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总局统一工作部署,今年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水泥生产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4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开展好水泥行业的专项评估工作。
  一、组织好专项评估工作。每年选择部分行业或项目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是总局实行行业管理和分类管理的重要手段,以达到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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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9]139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4-29
实施时间:200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