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发[2005]8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7
实施时间: 2005-6-2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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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清单、报送期间和报送期限
  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清单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人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制度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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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国税发[2005]20号的附件2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1
实施时间:20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