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3]12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5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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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税源控管,规范委托代征税款行为,省局依据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新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委托代征办法》),并设计制作了《委托代征地方税收协议书》以及相关的台帐、报表的范本,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在2004年上半年前,按照《委托代征办法》的规定,与原受托单位重新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换发新的《委托代征地方税收证书》。
  二、《委托代征地方税收证书》按“鲁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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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二条、附件2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8
实施时间: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