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1]13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7
实施时间: 2001-6-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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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1]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认真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全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使用。各级局的系统财务部门、机关财务部门和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的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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