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2006]39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6-13
实施时间: 2006-6-13
失效时间: 2013-7-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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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财政局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会计人员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具有重要作用,对强化会计队伍建设,规范会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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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财会[2013]825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3-7-12
实施时间: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