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三字[1998]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8-31
实施时间: 1998-9-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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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自1994年土地增值税开征以来,我省土地增值税收入连年增长,征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和计税依据的复杂,征管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申报登记率低。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我省土地增值税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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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8
实施时间: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