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0]3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0-9-1
实施时间: 1990-9-1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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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加强财政部驻各地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派设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报告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维护财经纪律,整顿财税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以下简称中企处)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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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