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5]4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0
实施时间: 2005-7-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6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6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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