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45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1
实施时间: 2006-9-21
失效时间: 2008-9-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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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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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08]18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11
实施时间:200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