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2]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2-2-1
实施时间: 2001-7-1
失效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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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涉税问题,现将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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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6]15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10-17
实施时间:2007-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