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黑自然资发[2020]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0-4-24
实施时间: 2020-4-24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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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
  按照2019年11月28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关于研究梳理解决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有关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会议精神,借鉴外省经验并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17〕3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房产、土地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5〕6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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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再次延长《关于做好省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3-3-29
实施时间:202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