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8-13
实施时间: 2024-9-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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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输越南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马来西亚、越南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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