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26
实施时间: 2021-3-26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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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7〕141号)。
  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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