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综[2022]3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0-18
实施时间: 2022-10-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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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税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
  近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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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