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2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8
实施时间: 2021-1-8
失效时间: 2021-9-27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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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合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的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规则适用性及信息披露有效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6号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不再适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m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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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1]962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1-9-28
实施时间:20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