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规字[2018]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10-17
实施时间: 2018-10-17
失效时间: 2023-9-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6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市级和区级的财政部门分别会同本级的税务部门组成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财政部门。
  二、认定权限
  (一)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市级认定工作小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修订]
发文文号:穗财规字[2023]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3-9-26
实施时间: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