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8]85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0-26
实施时间: 2018-10-26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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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都要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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