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加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15
实施时间: 2018-8-2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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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便纳税人就近便利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在全市原有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办理地点,并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下放至各区税务机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地点扩大至全市各行政区和功能区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需要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事宜的,可以自主就近选择到区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厅(见附件)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免税)、补办或更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涉税事宜。
  二、经税务机关核准委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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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税服务厅一览表.zip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11-26
实施时间: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