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4-19
实施时间: 2018-6-1
失效时间: 2019-4-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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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同时,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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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9-3-21
实施时间:20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