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建委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7]15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2-14
实施时间: 2017-12-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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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建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24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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