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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0-29
实施时间: 2014-10-29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23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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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财政部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3: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相关附件:
附件1: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3: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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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victli   2014年11月2日
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强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