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0-14
实施时间: 2016-10-1
失效时间: 2018-7-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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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核定征收标准适用范围
  本公告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适用于在福州市范围内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承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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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榕税公告[2018]5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7-5
实施时间:2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