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小微企业部分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6]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4
实施时间: 2016-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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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各委办厅局,各市、县财政局,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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