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单位公务卡办理和使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库[2016]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2
实施时间: 2016-1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9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级各预算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2015年以来,为确保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顺利开展,部分省级预算单位按要求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办理了“网上商城采购卡”,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今年,根据财政部单位公务卡试点精神,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印发《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试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苏财库[2016]10号),明确省级预算单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