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有挂账留抵税额余额的一般纳税人办理12月申报期增值税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10
实施时间: 2016-12-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2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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