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0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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