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30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障我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第四条规定的“2016年6月1日起,本市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维护费(以下简称附加税费)由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征收”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财税政[2016]36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31
实施时间: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