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2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4-8
实施时间: 2016-4-8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5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会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苏财会[2011]48号)等,我省将启动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参加江苏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人员应来自江苏省内行政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中介服务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