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定额发票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15]28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18
实施时间: 2015-11-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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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于调整保险行业发票式样的通知》(辽地税函[2007]120号)、《关于重新确定辽宁省保险行业发票式样的通知》(辽地税函[2010]232号)精神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请,经研究,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使用保险费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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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定额发票》(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