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使用保险业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15]27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13
实施时间: 2015-11-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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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是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我省新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省局依据《关于重新确定辽宁省保险行业发票式样的通知》(辽地税函[2010]232号)相关规定和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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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票样).doc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保险赔款(给付)专用发票(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