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8]11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2
实施时间: 2008-8-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7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市局计统处、法规处、信息中心: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在增值税税收征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强化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总局从2004年10月起采取“人工采集、网络传输、电脑比对”,对海关完税凭证开展稽核比对,实施审核检查,为防范不法纳税人利用伪造凭证进行偷骗税等违法活动发挥重要作用,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利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进行偷骗税的案件屡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海关完税凭证检查方法.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国税函[2009]127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13
实施时间:2009-10-13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1
实施时间:2011-9-21